不動產估價概要 | 不動產經紀人準備筆記
目錄
不動產經紀人 - This article is part of a series.
此筆記為快速複習用筆記,用以紀錄複習過程。幫助備考,也希望能夠幫助有需要的其他人。
土地開發分析法之估價程序 #
總程序 | 比較法 | 收益法 | 成本法 | 土地開發分析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關鍵字 | 8個程序 | 1. 市場交易觀點 2. 比價標的價格為基礎 3. 比較價格+6個程序 | 1.投資觀點 2. 勘估標的不動產淨收益資本化折現 3.收益價格+6個程序 | 1.重製的觀點 2.勘估標的於價格日期之重建(或重製)成本,扣減其累積折舊額 3.重建成本為原則 4. 成本價格+8個程序 | 1.根據土地法定用途、使用強度進行開發與改良所導致效益之變化 2.總銷售金額-總成本=土地開發分析價格 3.為宗地估價方法之一 4.成本法之應用 5. 8個程序 |
程序 | 1.確定 2.擬定 3.蒐集 4.確認 5.整理比較分析 6.估算 7.決定 8.製作 | 1. 蒐集並查證 2.選擇(比較標的) 3.比較標的情況+價格日期調整 4.分析勘估與比較標的之區域因素與個別因素差異 5.計算試算價格 6.決定比較價格 | 1.蒐集總收入、總費用及收益資本化率或折現率 2.推算有效總收入 3.推算總費用 4.計算淨收益 5.決定收益資本化率或折現率 6.計算收益價格 | 1.蒐集 2.現況勘查 3.調查、整理、比較及分析各項成本及相關費用等資料 4.選擇適當方式推算營造或施工費 5.推算其他各項費用及利潤 6.計算總成本 7.計算建物累積折舊額 8.計算成本價格 | 1.確定土地開發內容及預期開發時間 2.調查各項成本及相關費用並蒐集市場行情等資料 3.現況勘查 4.估算開發或建築後可銷售之土地或建物面積 5.估算開發或建築後總銷售金額 6估算各項成本及相關費用 7.選擇適當之利潤率及資本利息綜合利率 8.計算土地開發分析價格 |
重要名詞 #
價格種類 #
- 正常價格
- 標售
不屬於
正常價格
- 標售
- 限定價格
- 特定價格
- 特殊價格
租金 #
- 正常租金
- 限定租金
日期 #
- 價格日期
- 勘查日期
標的 #
- 勘估標的
- 比較標的
- 同一供需圈
- 近鄰地區
- 類似地區
因素 #
- 一般因素
- 區域因素
- 個別因素
宗地條件:宗地面積、深度、寬度、形狀、位置、地勢、毗鄰狀況、開發規模等。
街道條件:包括鄰接街道寬度、交通、結構等。
交通條件:包括附近交通站牌多寡、離車站、市場、商店、公共設施之遠近等。
環境條件:包括自然環境、社會環境、公共設施數量等。
行政條件:如使用分區管制、土地容許使用項目、開發限制、土地使用年限、建蔽率、容積率等
情況調整 #
比較標的之價格形成條件中有非屬於一般正常情形而影響價格時,或有其他足以改變比較標的價格之情況存在時,就該影響部分所作之調整。
估價原則 #
- 預測原則 : 未來景氣 & 潛力
- 變動原則 : 價格變動須依據價格日期
- 供需原則
- 競爭原則
- 替代原則
- 機會成本
- 均衡原則 : 是否內部構成要素之組合是否達到均衡,判定不動產是否發揮
最有效使用
- 貢獻原則
- 收益分配原則 : 不動產收益 - 已支出成本 = 不動產純益
- 適合原則 : 是否外部構成要素之組合是否達到均衡,判定不動產是否發揮
最有效使用
- 外部性原則
- 最有效使用原則
- 收益遞增遞減原則
- 合法原則
比較法 #
比較法是基於替代原則
,採用3件以上比較標的。
調整項目 #
- 情況調整 : 非屬一般情形而影響價格時
- 價格調整 : 價格日期調整
- 區域因素調整 : 不在同一近鄰地區
- 個別因素
勘估標的價格 #
勘估標的價格 = 比較標的價格 * 情況調整 * 價格調整 * 區域因素調整 * 個別因素
比較法調整項目調整方法 #
- 百分率
- 差額
- 計量模型分析法
- 自變數5倍以上的標的
- 判定係數不得低於0.7
- 截距項必須 <= 0.05
比較法估價程序 #
- 蒐集並查證比較標的相關資料。
- 選擇與勘估標的條件相同或相似之比較標的。
- 對比較標的價格進行情況調整及價格日期調整。
- 比較、分析勘估標的及比較標的間之區域因素及個別因素之差異,並求取其調整率或調整額。
- 計算勘估標的之試算價格。
- 決定勘估標的之比較價格。
比較法排除適用 #
- 調整限制
- 任一調整項目 > 15%
- 總調整項目 > 30%
- 試算價格標的
經比較調整後求得之勘估標的試算價格,應就價格偏高或偏低者重新檢討,經檢討確認適當合理者,始得作為決定比較價格之基礎。檢討後試算價格之間差距仍達百分之二十以上
者,應排除該試算價格之適用。
(高價 - 低價) / [(高價 - 低價) / 2] >= 20% 排除適用
收益法 #
客觀淨收益應以契約租金計算
收益法估價程序 #
- 蒐集總收入、總費用及收益資本化率或折現率等資料 (最近3年間)
- 推算有效總收入
- 推算總費用
- 計算淨收益
- 決定收益資本化率或折現率
- 計算收益價格
收益資本化率 #
- 風險溢酬法
- 市場萃取法
- 加權平均資金成本法
- 債務保障比率法
收益資本化率 = 債務保障比率(DCR) X 貸款常數(MC) X 貸款成數(LR)
- 債務保障比率 = 營運淨收益 / 每年應償還本利和
- 貸款常數(MC) = { [ 年利率 * (1+年利率) ^年數 ] } / { [ (1+年利率) ^年數] - 1 }
- 有效總收入乘數法
收益資本化率 = 淨收益率 / 有效總收益乘數
計算收益價格 #
- 土地收益價格
- 無建物 : 土地收益價格 = 土地淨收益 / 土地收益資本化率
- 有建物 : (房地淨收益 - 建物淨收益) / 土地收益資本化率
- 建物收益價格
土地淨收益可以
比較法
取得土地比較價格
已扣除折舊提存費
- 建物收益價格 = 建物淨收益 / 建物收益資本化率
- 建物收益價格 = (房地淨收益 - 土地淨收益) / 建物收益資本化率
未扣除折舊提存費
- 建物收益價格 = 建物折舊前淨收益 / (建物收益資本化率+建物價格日期當時價值未來每年折舊提存率)
- 建物收益價格 = (房地淨收益 - 土地淨收益) / (建物收益資本化率+建物價格日期當時價值未來每年折舊提存率)
- 房地收益價格
- 房地收益價格 = 房地淨收益 / 房地綜合收益資本化率
- [已扣除折舊提存費] 房地綜合收益資本化率 = 土地收益資本化率 * 土地價值比率 + 建物收益資本化率 * 建物價值比率
- [未扣除折舊提存費] 房地綜合收益資本化率 = 土地收益資本化率 * 土地價值比率 + 建物收益資本化率 + (建物價隔日奇美年折舊提存率) * 建物價值比率
一定期間收益價格 #
P = a * [1 - (1 / (1+r)^n’)] / r
P = 收益價格 a = 平均一年折舊前淨收益 r = 收益資本化率 n’ = 可收益年數
收益估價 #
- 直接資本化法
收益價格(P) = 未來一年淨收益(a) / 收益資本化率
- 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
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
- P :收益價格。
- CFk :各期淨收益。
- Y :折現率。
- n’ :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期間。
- k :各年期。
- Pn’:期末價值。
折舊提存費 #
C = 建物總成本 s = 殘餘價格率 (不超過10%為原則) i = 自有資金之利率 N = 經濟耐用年數
- 等速折舊型: C(1-s) / N
- 償債基金型: C(1-s)*i / [(1+i)^N - 1]
折舊提存率 #
d = 建物價格日期當時價值未來每年折舊提存率 (1-s) / N = 折舊率 n = 已經歷年數 n’ = 剩餘可收益年數 i = 自有資金之利率
- 等速折舊型: d = [(1-s) / N] / [1-(1-s)*n/N]
- 償債基金型: d = i / [(1+i)^n’-1]
計算收益價格 #
- 地上無建物
P = 土地淨收益 / 土地收益資本化率 2. 地上有建物
P = (房地淨收益 - 建物淨收益) / 土地收益資本化率
成本法 #
- 蒐集資料。
- 現況勘察。
- 調查、整理、比較及分析各項成本及相關費用等資料。
- 選擇適當方法推算營造或施工費。
- 推算其他各項費用及利潤。
- 計算總成本。
- 計算建物累積折舊額。
- 計算成本價格。
土地開發分析法 #
- 估價程序
- 確定土地開發內容&預期開發時間
- 調查各項成本及相關費用並蒐集市場行情資料
- 現況勘查並進行環境發展程度調查&分析
- 估算開發或建築後可銷售之土地或建物面積
- 估算開發或建築後總銷售金額
- 以比較法or收益法求之
- 估算各項成本及相關方案
- 相關費用以不動產估價公會全國聯合會公告
- 廣告費按
總成本
or總銷
3-7% - 管理費按
總成本
or總銷
1.5-3%,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設有公共基金者可提高至4-5% - 稅捐按
總成本
or總銷
0.5-1.2% - 土地開發設計費按工程造價計算表or實際營造施工費2-3%
- 選擇適當之利潤&資本利息綜合利率
- 不得高於定存年利率
- 不得低於活存年利率
- 資本利息綜合利率 = 資本利息年利率 * (土地價值比率+建物價值比率/2) * 開發年數
- 計算土地開發分析價格
- V = S / (1+R) / (1+i) -(C+M) V = 土地開發分析價格 S = 總銷 R = 利潤率 C = 直接成本 D = 間接成本 i = 資本利息綜合利率
成本法折舊 #
- 等速折舊
Dn = C * [(1 - s) / N] * n
- Dn = 累計折舊額
- C = 建物總成本
- s = 殘餘價格率
- N = 耐用年數
- n = 已經歷年數
- 初期加速折舊
Dn = C * [1 - (1 - d)^n]
- Dn = 累計折舊額
- C = 建物總成本
- d = 定律法折舊率
- n = 已經歷年數
- 初期減速折舊
Dn = C * (1 - s) * i * [(1 + i)^n -1] / [(1+i)^N - 1] / i
- Dn = 累計折舊額
- C = 建物總成本
- s = 殘餘價格率
- N = 耐用年數
- n = 已經歷年數
- i = 利率
估價原則 #
- 公共設施用地及公共設施保留地之估價,以
比較法
估價為原則
房地估價 #
層別效用比 #
- 以最便宜之一層的單價為基礎(即設為100%)來計算其他各層樓之比率
建物地價分配率 #
建物地價分配率 = 樓層別效用比 - (平均樓層效用比 * 全棟建物成本佔房地成本比例)
宗地估價 #
- 以合併或分割為前提之宗地估價
- 以合併或分割為前提之宗地估價,應考慮合併或分割前後之價格變動情形,而予酌量增減。(估83)
- 數筆合一之宗地估價(估84)
數筆土地合併為一宗進行土地利用之估價,應以合併後土地估價,並以合併前各筆土地價值比例分算其土地價格。
非以合併一宗進行土地利用為目的之數筆相連土地,其屬同一土地所有權人所有者,比照前項規定計算。
- 不同法定用途之宗地估價
- 一宗土地內有數種不同法定用途時,應考量其最有效使用及各種用途之相關性及分割之難易度後,決定分別估價或依主要用途估價。(估85)
- 部分估價
- 附有建物之宗地估價,應考慮該建物對該宗地價格造成之影響。但以素地估價為前提並於估價報告書敘明者,不在此限。(估86)
即將開發之宗地 以土地開發分析法估價後參考比較法or收益法
設施通過之宗地 先估算正常價格再增減
溫泉 溫泉地之估價,應考慮溫泉地之水權內容、開發成本、水量、水質、水溫、當地之交通情形、相關設施及遊客人數等影響溫泉地價格之因素。
高爾夫球場 高爾夫球場之估價,應考慮會員制度、球場設施、開發成本、收益及營運費用等因素。
林地 林地之估價,得視林木之成長情形而分別採取
比較法
、收益法
及成本法
估計之。於採成本法估價時,其總費用之計算,應考量造林費、林地改良費及道路開挖費用。農場&牧場 農場或牧場之估價,以
比較法
估價為原則。無買賣實例者,得以附近土地價格為基礎,考慮其位置、形狀、地形、土壤特性及利用狀況等差異,比較推估之。鹽田 鹽田之估價,以
比較法
估價為原則。無買賣實例者,得以附近土地價格為基礎,考慮其日照、通風、位置及形狀等差異,比較推估之。池沼&墓地 池沼、墓地之估價,以
比較法
估價為原則。無買賣實例者,得以附近土地價格為基礎,考慮位置、形狀、利用狀況等差異,比較推估之。公共設施地&保留地 公共設施用地及公共設施保留地之估價,以
比較法
估價為原則。無買賣實例者,得比較其與毗鄰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強度差異,及土地價值減損情況,並斟酌毗鄰土地平均價格為基礎推算之。重點建築改良物
成本法
附著土地之工事
成本法
農作改良物
- 農作改良物幼小且距孳息成熟期尚長者,依其種植及培育費用,並視作物生長情況估計之。
- 農作改良物接近孳息成熟期者,應估計其收穫量及市場價格,必要時得扣減價格日期至作物孳息成熟期間收成所應投入之費用。
- 農作改良物距成熟期一年以上,且有期待收穫價值者,得以產地價格為基礎,推估未來收穫價格後,折算為價格日期之價格。但應扣除價格日期至作物孳息成熟期間收成所應投入之費用。
- 水利土壤改良
成本法
其他 #
已開闢道路及其二側或一側帶狀土地,可就具有顯著商業活動之繁榮地區,依當地發展及地價高低情形而劃設為
繁榮街道路線價區段
與一般路線價區段
地上權 P = a * [(1 + r)^n - 1] / r * (1 + r)^n
如果喜歡相關的內容,麻煩幫我追蹤Dcard、youtube。或者按下右下角的按鈕幫我買杯咖啡喔。🐤🐤🐤